8月30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第一批督办的4起法人违法案件。这4起案件均为不可移动文物本体被损毁、拆除案,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4个保护层级。湖北省“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是1988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国共合作谈判旧址等37处文物建筑组成。日前,国家文物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湖北省红安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中的“国共合作谈判旧址”遭违法拆除。国家文物局8月26日派出督察组,会同湖北省文物局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今年6月,连续降雨导致“国共合作谈判旧址”建筑本体受损,部分屋面坍塌,经红安县七里坪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由七里坪镇政府组织施工单位,于6月23日将旧址全部拆除,仅保留部分建筑构件,并于7月初在旧址原址违法新建“七里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新建建筑为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已基本完工。河南省商城县南关是一条商业老街,长约280余米,保存有较为完整的清末商铺和民居建筑群。2008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南街民居”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包含53处单体文物建筑,4处院落。2012年6月,商城县人民政府启动实施南关旧城改造工程,由县长任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编制《商城县南关街民居保护和环境整治设计方案》,由河南省文物局批复同意,明确了南街民居保护措施。但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该方案未予实施,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整体拆除了南街民居文物建筑,用现代建筑材料取代原有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建成了钢筋水泥结构“仿古商业街”。龙家民居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城关镇,建于民国元年,为当地清末民初民居建筑典范。2002年,由独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7月,独山县政府引进贵州银象乾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中央城”房地产项目,建设地块紧邻龙家民居。独山县文物部门于2015年12月发出《关于做好对龙家民居文物本体保护的告知函》,告知建设方应在完善文物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016年8月初,独山县文物部门发现,建设方施工导致龙家民居围墙倒塌,即向贵州银象乾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月19日上午,独山县文物部门接举报,施工方施工再次造成围墙倒塌,立即前往阻止,联系施工方要求停工。当晚20时左右,龙家民居被强行拆毁。哈尔滨市双城区东北隅刘亚楼旧居、东北民主联军前线指挥部卫生所旧址、东北民主联军前线指挥部警卫连旧址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均是《双城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的文物。2016年6月底,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遭违法拆除。经查,今年上半年,双城区人民政府致函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请求拆除该7处不可移动文物。6月24日,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复函双城区人民政府,明确要求原址保护或迁移保护,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拆除。6月25日,双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接群众举报,核查发现7处不可移动文物已遭拆除。“这4起法人违法案件,文物损失严重,后果触目惊心,涉嫌刑事犯罪,群众难以接受,国家文物局均已致函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了督察建议,或责成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向省政府报告,由上级人民政府提级查办,目前均处于调查处理过程中。”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刘铭威表示,这4起案件警醒我们,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治理法人违法任重道远。据介绍,这4起案件涉及了破坏损毁文物本体、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开发建设导致文物消失、革命文物损毁等5种案件类型;暴露出个别地方在执法巡查、案件报告制度上存在疏漏;国家文物局从强化责令改正、完善两法衔接、加强责任追究等角度提出了督办要求。国家文物局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对历史文化遗产心存敬畏,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恪尽职守,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同时,国家文物局也希望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加强监督,并欢迎大家拨打“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公开通报专项整治行动督办的重大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严格督察,形成声势,营造氛围,形成震慑,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