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青瓷博物馆科研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2021-03-03    浏览:886次

为了充分应用汝州青瓷博物馆实验室的资源,促进博物馆交流,发挥实验室在科学研究、社会教育以及创新能力培养中的特殊作用,欢迎科研院校、企业使用,我馆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水平,为规范我馆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的意义和原则

1.实验室是博物馆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开放,为科研工作提供实践学习条件。各实验室都要对科研人员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实验资源的效益。

 2.全馆科学研究工作应重视实验室开放管理,由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室开放采取多种形式;各实验室应本着进行实验教学改革的思想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3.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我馆科研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开放实验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等科学研究和科技活动实验;提倡科研人员自拟实验课题,鼓励科研人员参与解决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实际问题。

4.开放实验室要不断丰富开放内容,改进开放形式,提高开放效果。开放实验内容要与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相结合,与课外科技活动、科研相结合,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培养科研人员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

5.实验室开放要注重实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研人员根据科研计划开展科研工作,如各类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实验。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1.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科研人员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采用以科研人员为主体、其他科研教授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2.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实验开放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馆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科研部负责具体实施。科研部主任负责直接领导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室管理的作用。

2.学校设立科研专项资金。用于补贴科研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实验经费等,不列支其他费用。本馆科研实验室可申请科研实验基金。

3.开放实验专项基金通过申请,按照实验室实际开展内容、工作量和成果核定审批,由馆办公室核定、审批。

4.在科研人员需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对实验项目的创新点、实验数据采集记录、实验操作过程、实验结果、收获与体会等进行认真总结。实验报告应由实验指导教师或科研人员签字,作为对开放实验室进行考核的依据。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5.年度内科研部应就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报馆办公室备案。

四、进入开放实验室的程序

1.实名制预约,填报汝州青瓷博物馆科研实验室开放预约使用申请表,馆科研部审核一周内与预约人联系,由科研部具体安排预约人员进行实验。

2.科研人员进入开放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五、本规定内容由汝州青瓷博物馆科研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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