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青瓷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
博物馆是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传播科学文化信息,为社会服务的文化教育机构。为保护好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给公众提供更好的文化精神食粮,汝州青瓷博物馆依据自身的公益属性,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文物征集,将其中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入藏。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汝州青瓷博物馆文物征集办法》。
一、征集范围
1、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
2、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建筑构件、石刻、壁画;
3、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4、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实物;
5、其它有必要征集的文物。
二、征集标准
1、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藏品价值至少具备其中之一。
2、入藏文物应是其所属年代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成就等方面的见证物。
3、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三、征集途径
1、购买
2、接受捐赠
3、竟拍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工作程序
1、博物馆征集小组负责征集和接收捐赠,制定专人负责征集捐赠工作。
2、对所有拟征集文物进行真伪鉴定和评估。遇重要价值或数量较多文物时,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和评估,并对拟征集文物提出意见。
3、由藏品保管部门负责确定征集品的门类和数量,收集捐赠材料,以备报征集、捐赠。
4、由藏品征集小组具体负责征集、捐赠藏品项目确认接受数量。
5、根据拟征集文物的来源确定文物征集的方式,分为购买、接受捐赠等。
6、通过征集入馆的藏品,经手人要做好科学记录,搜集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