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质的名称是:汝州青瓷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组织
第二条 汝州青瓷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组织是文博爱好者、汝州文化爱好者、热心公益事业、教育工作者等社会人士资源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 本组织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汝州青瓷博物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增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为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和交流平台,提升博物馆公众服务能力,传播弘扬古陶瓷文化。
第四条 汝州青瓷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组织接受汝州青瓷博物馆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博物馆之友”会员
第一条 本组织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二条 申请加入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热爱被我惯,有加入本组织的意愿;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馆办公室批准通过;
第三章 博物馆之友会员权利
1.参加本馆举办的讲座、论坛和培训活动。
2.享受优惠利用本馆报告厅、临时展厅举办的各种展览及文化活动。
3.享受参加本馆“博物馆之友”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
4.享受本馆不定期寄出的最新展览信息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
5.享受免费查阅本馆的图书及有关文物的文字、照片资料。
6.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以在我馆网站上发表。
7.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暑假活动。
8.其他。
第四章“博物馆之友”成员的义务
1.对本馆展览、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
2.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
3.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
4.参加由博物馆组织的公益活动。
6.其他。
第四章“博物馆之友”的管理
1.“博物馆之友”成员的登记与管理由本馆综合办公室负责,“博物馆之友”会员加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本馆对登记信息资料予以保密。
2.每年举办一次“博物馆之友”年会,总结工作,制定计划,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博物馆之友”进行表彰。
3.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由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改,并由会员表决通过后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6月8日